图片展示

联系电话:

400-086-3929

新规!楼道停放电动自行车最高罚1万!

作者:小蓝快充新能源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 浏览: 发表时间:2021-06-29 17:47:40

近日,应急管理部发布了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,规定要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的方针,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,更加严格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。该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。


其中,《规定》第37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建筑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同时鼓励电动自行车存放、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,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,应当与建筑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,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。违规停放电动车且拒不改正的,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,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,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

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近年来高发,仅今年上半年,成都、上海、杭州均发生多起火灾事故,且造成人员伤亡。据上海消防数据显示,2020年上海市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故障引发火灾421起,造成20人死亡、19人受伤,其中全年三起较大亡人火灾事故,均是由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充电故障引发。


图片

针对电单车使用人数多,发生火灾伤亡大,消防机构曾经多次下发《通告》等规范文件予以治理。各地相关部门均有出台管理办法,物业协会也接连发文,要求解决电单车集中停放、安装智能充电设备等题。从国家性立法文件看,本次《规定》首次对这个问题予以回应。从地方性管理办法来看,上海5月1日施行的《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》号称史上最严,处罚力度最大。



文章推荐
图片展示

联系我们

公司地址: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南太云创谷5栋709-710

电话号码:400-086-3929

电子邮箱:13823385157@139.com

公众号

小程序

@copyright 2021 小蓝快充新能源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  粤ICP备20062023号

添加微信好友,详细了解产品
使用企业微信
“扫一扫”加入群聊
复制成功
添加微信好友,详细了解产品
我知道了